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前经济热点问题作深入解读******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接受新华社等媒体记者提问,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应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明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
问:如何看待明年我国经济走势?
答: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从国际看,乌克兰危机延宕发酵,全球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粮食和能源安全问题突出,世界经济可能面临滞胀局面;从国内看,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
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综合研判,明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我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一是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将给经济恢复带来重大积极影响,预计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加快恢复,经济活力加速释放。二是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今年已经出台实施的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结构优化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政策效应将在明年持续显现。明年还要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同向发力,将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三是基数效应。今年经济增长低于预期,客观上造成今年经济基数相对较低,明年只要经济恢复正常增长,基数效应将对明年经济数据形成一定支撑。
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风雨如晦的外部环境,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但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必须付出艰苦努力。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问: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将在哪些方面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答:明年的宏观政策框架可概括为五大政策加六个统筹。
五大政策就是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对财政政策的要求是加力提效,明年要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的力度,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对货币政策的要求是精准有力,货币政策力度要够,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投向结构要精准,尤其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总的看,财政加力、货币有力,就是要确保社会总需求得到有效支撑,从而使得社会总供求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和质量上取得平衡,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当然,产业、科技、社会政策都非常重要,要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1+1>2”的效果,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六个统筹具有很强的年度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很多两难多难问题,要在多重约束下求得最优解,必须强化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其中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党中央决定优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实施,预计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会加快恢复,这将释放出巨大的活力,促进经济循环起来、运转起来,加快向潜在增长速度靠拢。
问:随着优化防疫二十条、新十条落地,各地感染数量在不断上升,如何应对感染数量增多对经济的负面冲击?
答:疫情暴发以来,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我们用三年艰苦卓绝的努力,有效应对了全球五波疫情冲击,有效处置了国内100多起聚集性疫情,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守护。过去三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4.5%左右,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抗疫和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过去,在重症率、致死率高的情况下,我们严格防疫是必要的、正确的、负责任的。当前,病毒传染性强,但重症率、致死率显著降低,疫情防控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且我们利用这几年时间加强疫苗和药物研发应用,提高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审时度势,科学优化防疫措施也是必要的、正确的、负责任的,都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党中央部署,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加强统筹衔接,有序组织实施,顺利渡过流行期,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平稳转段既是对公共卫生提出要求,也是对经济运行提出要求。实现平稳转段必须做好过渡期管理。为应对短期内感染数量增多造成的冲击扰动,当前关键是做好三件事:一是更好保障群众的就医用药,不出现大范围的医疗资源挤兑。二是保障产业稳定运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不能中断。三是要做好药品、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不能出现断供或价格大幅上涨。总之,困难是现实的、暂时的、难免的,要精心做好过渡期管理,曙光就在前面。
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
问:如何进一步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需求侧管理,找到二者结合点?
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贯穿经济工作全过程的主线。同时,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必须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实现社会再生产良性循环。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都是为了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旨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和长期增长潜力。当前形势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举措应该有利于扩大总需求,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同时,扩大内需的政策举措应该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的长期发展潜力,从而实现高水平的供需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
当前经济工作中有很多领域,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的结合点,既能够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扩大当期需求。比如,我们迫切需要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这就需要加大制造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新领域新赛道的投入。这些投入既是当期需求,未来产生高质量供给后,又会进一步创造有效需求。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就是典型成功案例。再如,今年不少南方省份由于干旱高热出现缺电现象,而在东北、华北、西北一些地方又有大量风电光电无法消纳,加大在电源布局、跨区域电力输送、智能电网等方面投入,既扩大当期需求,又提高能源体系效率,为未来的需求增长和能源转型创造条件。可以说,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都是可以大做文章的结合点。只要我们创造有利的体制机制环境,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就能够使这些结合点变成经济的增长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问:当前,受疫情冲击最大的是消费,如何有效稳定消费增长?
答:针对这几年受疫情影响,老百姓收入增长放缓、预期下降,不敢消费、不便消费,存钱避险倾向上升的情况,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增加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消费倾向高、但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适当增加消费信贷。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
针对住房、汽车、服务性消费等领域存在的一些限制性措施,要完善消费政策,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如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等。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提振市场信心
问:当前不少企业感到信心不足,如何提振市场信心?如何为民营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创造更良好、更安心的发展环境?
答:当前,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发展预期偏弱,信心不足。会议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我国是否还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有各种不正确的议论,给社会信心和发展前景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对此,中央坚决亮明态度、毫不含糊。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一方面,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比如,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国企、民企、外企都要依法依规经营。
另一方面,要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的重要作用。比如,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重要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21年,民营经济税收贡献已达59.6%,民营企业占市场主体96%,比重进一步提高。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要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谋划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要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增强长远发展的信心。
问: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如何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
答: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支撑和关键环节。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就业难度加大,尤其是青年失业率有所上升,这将会是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会议部署,明年要突出抓好稳就业工作。
一方面,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一揽子政策。财税、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实施都要坚持就业优先导向,疫情期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该延长的就延长,该优化的就优化。另一方面,要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不断壮大实体经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宽准入、优化政策,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支持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通过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政策支持灵活就业发展。此外,明年高校毕业生将超过1150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重点做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加强就业培训,着力改善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人员与产业结构适配度。
总之,要让产业优化升级中产生的各类就业机会充分释放出来,要让更多市场主体和新就业形态在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能够雨后春笋般地成长起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就业带动能力。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问:疫情加速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如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答:近几年,受逆全球化、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冲突等多重因素影响,保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遇到很大挑战。这次会议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
一要坚定战略自信,练好内功、站稳脚跟。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关键是要以守正创新方式办好自己的事。我国拥有世界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潜力最大的内需市场,制造业规模占全球30%,是全球制造业的重要枢纽。这是我们应对风险挑战的坚强保障和最大底气。我们要坚守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这个根本,把各方面的优势和活力真正激发出来,抓紧补短板、锻长板,努力做到更好生存、持续发展。
二要聚焦自立自强,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夯实基础、加强储备三件大事。要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要大力提升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多渠道确保供应安全。
三要实现升级发展,全面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对于传统制造业,关键是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竞争力,使得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更加坚实。制造业高端化不是都去搞芯片,服装家具都可以高端化发展。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是加快前沿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开辟更多引领未来发展的新赛道。对于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关键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重视发挥市场力量,大力支持全产业链发展。
四要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全球供应链调整是挑战也是机遇。现在欧洲、韩国、日本对华投资增长快,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中国兴趣大,其中很多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际技术+中国生产+世界市场是很好的模式。要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要拓展科技、人才等领域的国际合作空间,努力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引进用好高端创新人才,吸引更多全球创新要素资源。
问:面对世界经济衰退、保护主义盛行,我国如何更好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和利用外资?
答:外资企业普遍关心自身在中国双循环、自主创新战略中的作用,这也决定其在华经营的长期信心。这次会议对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扩准入。会议强调,国企、民企、外企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扩大开放。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已宣布的外资准入政策要抓紧落地见效。
二是优环境。会议要求,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主动对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
三是强服务。会议强调,要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加强同外商沟通交流,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同时,也要推动经贸人员常态化走出去招商引资。
四是抓重点。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发展,保障各类口岸物流运输畅通,多渠道扩大先进技术及设备、能源资源产品和短缺农产品等进口。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加大对重点国别和制造业等引资力度。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守牢风险底线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问: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一些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答: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重要思路,是做大经济实力这个分母,稀释风险这个分子。从中期看,我国最大的底气在于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深入发展阶段,经济需求潜力大、发展韧性强、新的竞争优势不断形成;从近期看,最有力的依托在于保持经济合理增速,推动高质量发展,明年推动我国经济整体好转有很好的条件和基础。下一步,按照会议部署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标本兼治,短长结合,统筹好化险和改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关于房地产业风险。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明显走弱,近几个月来出现加速下滑,成为影响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风险因素。下一步要立足我国巨大需求空间支撑,持续优化需求侧管理,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金融支持力度。中期要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改革完善房地产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制度,多渠道增加市场化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有序构建房地产健康发展新模式。
二是关于金融市场和机构风险。从市场看,受美联储及多国央行高频次加息、市场预期不稳等影响,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国家股市下行、资本流出、汇率贬值等压力增大。党中央高度重视各类市场联动下行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统筹指挥下,抓住主要矛盾,精准施策,近来我国股市、汇率、债市总体保持稳定运行。从机构看,我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基础较为坚实,但个别中小银行、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较为脆弱。下一步要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严格高管、主要股东资质审核和行为监管,有效隔离产业资本和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找准定位,专注主业,不断夯实金融健康发展的微观基础。
三是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年来,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增速总体放缓,但规模仍然较大,特别是部分地方债务压力不断增大,县市级地方政府债务尤为突出。我们坚持“开正门、堵旁门、化存量、控增量”,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加大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下一步要标本兼治,深化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我们相信,随着明年中国经济整体好转,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信心得到提振,各类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会在发展中得到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处置能力会在发展中得到不断增强,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定可以守住,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经济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问:明年房地产政策的侧重点是什么?如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答:这次会议对房地产行业风险化解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会议认为,各部门、各地方只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持续抓好,房地产风险可以化解,市场可以实现平稳发展。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房地产链条长、涉及面广,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为7%左右,加上建筑业则占到14%;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占地方综合财力接近一半,占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6成,房地产贷款加上以房地产作押品的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9%,对于金融稳定具有重要影响,是外溢性较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行业。
二是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在前期已出台多项政策基础上,会议从供给端、预期和需求端,以及促行业新模式转型等方面作出部署。
供给端方面。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扛起责任,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继续给行业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并购重组;完善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制度。2022年已出台的政策要持续抓好,2023年还将出台新举措,侧重研究解决改善房企资产负债状况等。
预期和需求端方面。要着力改善预期,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比如,在住房消费等领域还存在一些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这些消费潜力要予以释放;结合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解决好新老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鼓励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长租房市场;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支持住房改善等消费。
三是要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之策。要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人口变化、城镇化格局,包括城市群都市圈、城市更新、再城市化等,研究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摆脱多年来“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
总之,要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和风险挑战,同时要看到,我国城镇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很大。近期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将逐步见效,各项政策措施还将继续完善。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政策法规篇】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回望这一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空间,一大批与互联网发展和亿万网民云上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新策落地实施。它们既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有偿跟帖、违规弹窗等行业乱象的重拳整治,也有围绕数据流通、数字乡村、网络文明、技术发展等行业现象的精准施策。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理念与实践的交汇,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必将走向新的阶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