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新安全威胁迹象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强化安保措施******
当地时间11日,巴西政府称,监测到了新的威胁国家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巴西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亚历山大·德·莫赖斯当天表示,将采取一系列安保措施,以避免类似1月8日冲击国家权力机构的事件再次发生。
据介绍,巴西政府在监测极端分子策划示威活动的过程中发现了新的安全威胁。莫赖斯对媒体表示,将采取措施禁止极端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切中断和阻碍交通的行为,试图破坏和阻碍交通以及侵入公共建筑的人将会被立即逮捕。
据介绍,巴西政府将封锁首都巴西利亚的关键区域,军警等安保团队已经处于全面戒备状态。
(总台记者 王玉国)
(央视新闻客户端)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