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湖北来凤:祖孙三代接力守护金丝楠林******
(新春走基层)湖北来凤:祖孙三代接力守护金丝楠林
中新网湖北来凤2月3日电 题:湖北来凤:祖孙三代接力守护金丝楠林
记者 郭晓莹
在湖北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湖村,这里的楠树错落叠翠,郁郁葱葱。3日上午10时,护林人陈代全拿起钩刀进山。虽已到了退休年纪,但他仍然每天坚持巡山。
“这棵树,我12岁时,它才拇指粗,看它现在长得多壮实。”陈代全抚摸着一棵挺拔的楠树说。
曾经拇指粗的楠树已成材。 郭晓莹 摄楠树浓荫如盖,经年堆积的树叶铺满了小路。一路上,陈代全唱起了自编的山歌:大王叫我来巡山呀,我到楠木(林)看一看;前头碰到个乌鸦飞呀,鸦雀到前面叫哈哈。
陈代全说,巡山要走过几道山梁,一趟下来要3个多小时,平时一天两趟,春节期间一天一趟。
百福司镇地处鄂、湘、渝交界地区,有“一脚踏三省”之称。当地野生楠树品种繁多,数量庞大。其中主要为桢楠,俗称“金丝楠木”,是最为顶级的木材之一,古人称之为“木中黄金”。
百福司镇舍米湖村楠树林(资料图) 张杏 摄相传明嘉靖年间,因大火烧毁了太祖昭穆群庙等多座宫殿,明廷派遣徐珊赴卯洞(百福司镇)一带督促采木。徐珊督促采木两年,留下《卯洞集》一书,这是全国唯一本记录楠木采伐史的史集,为了解明代百福司一带采木情况留下珍贵的史料。
为守护这片楠林,陈代全的爷爷陈志远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义务护林,长期与盗伐者周旋。后来陈代全和父亲陈立富接力传承,父子俩在林中搭起木屋,在此“护楠”半个多世纪。
陈代全还记得,多年前,他曾想伐一棵楠树做家具,被父亲拒绝。陈立富说,这些树是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绝不能砍。陈代全明白父亲守护好这片楠林的决心,没再动过砍树的心思。
后有人找到陈立富,提出以28万元的高价购买一棵金丝楠,父子二人皆不为所动。
粗壮的楠树(资料图) 张杏 摄陈立富2016年去世后,陈代全成为陈家第三代护林员。他每天巡山,从未间断。
舍米湖村驻村第一书记谢永洲说,在陈家三代人和村民的保护下,该村楠林面积不断扩大,如今已达百亩,成材楠树6000余棵,楠木育苗1万余株。
据了解,百福司镇目前有大小楠树30余万株。在严格保护现有楠林的基础上,该镇将大力发展楠木观光、休闲、民宿、赏游系列生态产业,变资源优势为旅游产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去年,陈代全的儿子陈群返乡创业,建起了民宿。“我想让更多的人来这里听父辈的故事,也会和父亲一起守护这片楠树林。”陈群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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