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一女童走失 35年后返乡认亲******
中新网十堰1月11日电 (金勤 吴涛 李国尧)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窑沟村,走失35年后的胡某梅(现名)11日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携丈夫、孩子与亲人团聚。
当日一大早,姐姐张善梅的家中布置了红色气球,挂起横幅,欢迎妹妹胡某梅回家。上午10时,胡某梅乘坐的小车刚一进村,67岁的妈妈黄治珍立即迎上前去,紧抱数十年未见的小女儿,泪流不止。张善梅手捧鲜花,将妹妹紧紧搂在怀里,嘴里不断念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终于圆了父母的心愿!”
1986年2月,竹山县田家坝居民张扬全与黄治珍生下一女孩,当时还没有取名字,就一直称呼她为小女儿。1988年2月,夫妻两人因感情问题离婚,张扬全带着小女儿外出流浪,在途经十堰火车站时,小女儿被人抱走。因父亲没有及时报警,给查找工作带来难度。30多年来,姐姐张善梅及家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
2022年8月,张善梅再次联系竹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并将父母的血样采集入库。同年11月16日,成功比中河南省淅川县居民胡某梅。确认父母都还健在后,胡某梅和丈夫决定等到两个孩子放寒假后,一起回湖北省竹山县认亲。
胡某梅介绍,她长大后从养父母口中得知自己是被收养的。2019年,在丈夫的陪同下,她到当地公安部门采集了血样,没想到35年后还能成功找到亲人,真是太感谢鄂豫两地的公安民警了。
目前,湖北竹山警方正在对胡某梅为何走失展开调查。(完)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