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春色阅不尽******
图①:川剧《樵子口》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②:越调《收姜维·三传令》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③:粤剧折子戏《未央宫》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④:沪剧《双看灯》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数据来源: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陇剧、秦腔、越调、采茶戏……近日,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在广西民族剧院剧场举办,来自21个省区市的43个艺术院团齐聚一堂,轮番演出48个经典剧目(折子戏),涵盖40个戏曲剧种。此次展演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承办。这是继2012年以来,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的第二次举办,生动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成果,呈现梨园戏韵的灿烂多彩。
致敬经典
好戏连台
广西民族剧院,鼓点铿锵,大幕缓缓拉开,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正式开始。婺剧武戏专场上演,演员们精彩的绝活儿引得台下阵阵喝彩,观演高潮迭起。
为期一周的展演里,婺剧《火烧子都》、秦腔《潞安州》、南昌采茶戏《秧麦》、唱剧《春香传》、北路梆子《打神告庙》……轮番上演的剧目,流派纷呈,特色鲜明。生旦净丑,唱念做打,梨园春色阅不尽,丝竹相和有余音。
据介绍,本次展演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集中展示一批凝聚表演艺术精粹、彰显古朴传统特色、坚守艺术本体的经典戏曲作品,尤其注重戏曲绝技绝活的发掘展示,鼓励地方特有剧种和稀有剧种的精彩亮相。一出出经典剧目,令戏迷大饱眼福。
除了演出内容尊重传统,演出形式也尽可能回归传统。
引人注意的是演员不戴麦克风。两层楼的剧场,演员们或雄浑沉稳、或清丽婉转的嗓音要响彻剧院,考验着声音的真功夫。
如此安排,也是为了激励演员打好基本功。“练功一天不可荒废,一天不练自己知道,两天不练同行知道,三天不练观众知道。”甘肃省陇剧院业务演出部主任史志军说。此次,甘肃省陇剧院带来陇剧《司文郎·闯狱》,演员精彩的甩发绝活儿赢得阵阵喝彩。
“中国戏曲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反映的是民族的气质与个性。”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介绍,此次参演的40种地方戏中,有许多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我国戏曲之多元,文化遗产之丰富。
线上展演
文化惠民
台上,演员们唱得用心、演得卖力。台下,戏迷如痴如醉。“我喜欢黄梅戏,也想看看其他戏曲,现场感觉很震撼。”23岁的覃仙玉在南宁读大学,此次提前买票,连续看了两天演出。
市民杨周全特意带着老人和5岁的孩子一同来看戏,“单场演出票价为30元或50元,用文惠卡买还打折,很划算。”
“这次来看戏的年轻人很多,还有大人专门组织小朋友来看戏。”广西戏剧院票务工作人员黄颖春介绍,还有许多专门从外地赶来的戏迷,“有观众从吉林过来,第二天就回去,只为专程看一场开幕演出。”
为了增强戏曲艺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展演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所有剧目均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文艺中国”视频号等平台进行线上直播。此外,展演还邀请了一批戏曲领域的网络达人,制作精彩的短视频线上发布。其中一则桂剧《打棍出箱》片段获得众多点赞,网友留言“民族瑰宝”“真是妙不可言”。
热烈的观演互动,拉近了传统戏曲与现代生活的距离。“通过短视频等更贴近现代观众的叙述方式,能更大程度地吸引网友尤其是年轻观众的注意。”广西戏剧院宣传科副科长李晓雨说。
为了保证这场戏曲盛宴的顺利举办,承办方广西戏剧院积极做好保障工作。“这是戏曲人的一场盛会,大家期盼这一天太久了。”广西戏剧院院长龙倩说,在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的支持下,剧院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演出,“每个人都在尽最大努力,这也是我们戏曲人一贯传承的精神。”
培育人才
薪火相传
两名演员手持棍棒,一棍下来,主角瞬间避开蜷身入箱。再一棍,主角弹出,挺身躺在箱上,如此反复几次,看得人惊心动魄——桂剧《打棍出箱》的一幕,亮出了该剧种的经典绝活。
“我多年前看过一次桂剧《打棍出箱》,但这次演出更加精彩,单提入箱的后空翻和在箱子边旋转着甩发,这些动作难度很高。”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国家级非遗淮海戏传承人魏佳宁说,“不同地方戏的唱腔、念白、表演技巧不同,可以借鉴人家的技法绝活。”
赢得满堂喝彩的背后,是演员千百次的摔打历练。
“有一次进箱子时不小心磕在了边缘,但因为演出时整个人高度兴奋,完全没觉得疼,就继续演。”《打棍出箱》的演员王培只有20岁,面对高难度的动作,坦言也会感到紧张,但如今他已经能够担当“挑大梁”的角色。
记者了解到,本次参加展演的演员全都小于45岁,领衔参与的演员平均年龄只有34岁。川剧《樵子口》主演白孟迪只有19岁,已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戏曲表演)一等奖。28岁的山东省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二级演员郭琦,在媒体见面会时现场清唱了一段“弹舌花腔”,展现出扎实的基本功。
古老戏曲薪火相传、代代接续,离不开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我们要求每个年轻演员能演3场大戏、5出折子戏,非遗传承人必须带一名青年演员。”龙倩介绍,广西戏剧院下辖剧团倡导“以戏带功”的方式培养青年,让演员在演出实践中不断成长。
“我们这次还专门带了20名年轻团员参观学习。”福建省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副主任陈娟娟说,“年轻人综合素质更强,沟通能力更好,更能传播好地方戏曲。”
郭琦此次演出的是柳琴戏《拾棉花》,她师承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王晓红。作为王派第六代传人,除了继承前辈的招式,郭琦对角色也有自己的思考,“我饰演的玉兰勤劳淳朴可爱,一招一式都要大方成熟。”
本次展演还评选出“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鼓励青年演员继续做好地方戏传承工作,彰显新时代戏曲人才守正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
坚 守
地方戏要走得更远,培养观众是必由之路。不断打磨提升演出品质,用优质演出吸引观众;降低观演门槛,让更多热爱戏曲的观众看得上戏;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让演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10年来,广西戏剧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4100余场,观众达313.8万人次,面向学生的义演活动取得突出效果,许多青少年表现出对戏曲浓厚的兴趣。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戏曲人的坚守,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戏曲的未来会更加光明。
——广西戏剧院院长龙倩
热 爱
高甲戏是闽南地方戏曲剧种之一,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这次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参加展演的是喜剧《连升三级》,这部剧自1958年创排以来常演不衰,曾走进乡间、走出国门,收获许多好评。这些年在国家的支持下,我作为非遗传承人陆续带了3批徒弟,最看重的就是演员对艺术的纯粹追求。我们的演员以一群热爱戏曲的年轻人为主,团内氛围也很融洽。热爱是戏曲发展的沃土,一群热爱戏曲的人聚在一起才能演出观众都爱看的戏。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高甲戏传承人陈娟娟
传 承
越调流派众多,表演艺术家申凤梅创立的“申派”擅演三国戏,以女生饰演男角。我是“申派”第三代传人,也是中国戏曲学院首届越调表演学士。前辈塑造的诸葛亮形象,有的儒雅亲和,有的潇洒朴实,申凤梅的唱腔和念白就融入了京剧表现手法,独具一格。而我的个头较高,扮演的诸葛亮又多了几分庄重。师父常以申凤梅的话教导我们:学我者生,像我者死。戏曲艺术的发展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断突破,在传承与创新中得到更多生命力。
——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演员胡红波
(本报记者 祝佳祺采访整理)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